國務機要費案 證物爭議 帛琉談話 阿扁自打嘴巴 (4樓 新增影片為證)  中國時 裝潢報 2007.07.01 國務費案 保全證物大作戰 陳瑞仁:府提供資料 總統無異議陳志賢 租房子/台北報導    國務機要費案,總統府否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取走證物曾獲總統同意 租房子,陳瑞仁在檢察官改革協會網站以新聞稿表示,高檢署取得的資料,均由總統府自行提出,相關資料曾提示陳水扁總統 花蓮民宿過目,總統當時並未有任何異議。    總統府網站在六月廿九日以新聞稿指稱,陳瑞仁去年七月卅一日,先以電話通知,當日 西服抵達後出示公文要求扣押文件,表示如不同意或不配合將有下一步動作,並將相關文件扣押攜回,期間並沒有與總統晤面或徵詢總統之同意。    借貸; 對此,陳瑞仁也在檢改會網站上以新聞稿方式,回應總統府前述說法。    他說,國務費案的總統府相關物證,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取得的過程主要有三批。第 長灘島一批是去年七月十九日的函調,所調證物經他於同月廿五日前往總統府製作 會計長之筆錄時取回。第二批是去年七月卅一日函調,所調證物於當天由他自總統府取回;第三批是總統於第二次 酒店打工應訊時,當庭提出交給他的。    陳瑞仁強調,上述兩次函調,過程均非常順利,一切證物總統府均自行提出,故他內心雖有「遭拒後向法院聲請搜索」的準備,但從未出言「如果不同意 酒店經紀或不配合將有下一步動作」。    而且這兩次函調所取得的部分證物,他也都提示給陳總統過目,總統當時並未有任何異議。    陳瑞仁說,以上三種情況下,總統本人是否知情或同意,他完全尊重法院認定。 個人信貸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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